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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門主要職責
2009年底,集團公司董事會和監事會在松江河林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松林公司)派駐了資產監督專員,同時設立了資產監督專員辦事處,其主要工作職責是對松林公司本級及所屬二、三級公司單位的重大投資項目;重大資產處置、報廢等項目;固定資產的購建;財務預決算、流動資產、負責管理和其它有關的財務運行情況;基本建設預決算;大宗物資采購;安全生產和工業防火;重大對外合作(投資)項目;重要人事任免情況;重要法律訴訟情況;大額資金使用情況;固定資產維護項目;所在企業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情況;所在企業所屬基層單位、處室(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其班子成員履職盡責情況;企業資產管理和經營管理等情況進行監管。
二、工作開展情況
駐松林公司資產監督專員辦事處每年對企業進行2次檢查(半年度、年度),并根據省國資委和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和工作實際對企業進行不定期專項檢查。